奇书网 > 中国红灯区纪实 > 第11章

第11章

最新网址:www.qishuta.org

(还有" 妈咪" 的工资每月600 元,但是老板同时又收回妈咪交的房租700 元,因此不计入工资成本。此外,老板的老婆也全力工作,但是不计算工资。)
房屋折旧:2000元造价×300 平方米/20年=2500元。
这样,每月平均总成本至少是:17000 元。
(三)纯利润:每月2200元-18200 元。
笔者去调查时,正是整个B 镇的生意都非常清淡的时候,因此陈老板说他的利润只有每月3000元,是可信的。同时,在笔者考察期间,由于生意清淡,有两个小姐离开这个歌舞厅,另谋高就。这也可以作为旁证。
只不过他没有告诉笔者:如果生意有所兴旺,即使按照中等" 上座率" 来计算,他每月也可以赚到1.8 万元左右,每年则是大约21万元。
如果按照最大上座率来计算,如果每天大厅里有60个客人,而且4 个包厢都包出去,那么,即使所有的客人都仅仅按照最低标准来消费,他每月的收入就可能达到(大厅60人×18元×30天=3.2 万元)十(包厢4 个×200 元×30天=2.4 万元)
=5.6 万元。他的每月成本只有2 万元不到,因此他的纯利润最高可以达到每月3.6万元,每年43.2万元。
否则,他干吗还要背井离乡地在B 镇苦撑苦守呢?
二、组织管理中的" 妈咪制"老板是如何组织管理他的歌舞厅的?×le歌舞厅的方法和B 镇的所有同类场所一样,实行的都是" 妈咪制".因此笔者以×le歌舞厅为例,对" 妈咪制" 剖析如下。
" 妈咪制" 的第一个要点,是从雇员的身份上,把一般娱乐活动与" 三陪" 卖淫严格区分开来。这又包括3 个层次:首先,在×le歌舞厅里,除了3 个服务员、1 个保安、1 个经理和1 个厨师以外,陈老板仅仅正式雇用了" 妈咪" 一个人,而且是按照服务员的领班来雇用的,工资只比别的服务员高20%。在其他一些歌舞厅里,连妈咪也不是正式雇员,而是经理的私人朋友,甚至仅仅是一般的客人。
其次,每天在歌舞厅里活动的所有小姐,更不是歌舞厅的雇员,而是" 妈咪"请来的私人朋友,与老板没有任何关系。
再次,所有的小姐们并不是来这里工作的,而是跟一般客人一样,是来玩的。
只不过老板看在妈咪的面子上,即使没有客人为这些小姐支付歌舞厅的最低消费,老板也不会去收取这些小姐的任何费用。在×cheng 大酒店的歌舞厅里,老板做得更严格一些:如果没有客人,所有小姐也同样必须支付歌舞厅的最低消费。只不过允许妈咪代她们付钱而已。至于妈咪跟小姐之间的欠债与讨债,就更与歌舞厅老板无关了。
" 妈咪制" 的第二个要点是,从经济收入上,也把娱乐与" 三陪" 区分开。这也有两个层次:第一,小姐们的任何收入,仅仅由妈咪一个人提成;歌舞厅和老板都一点不沾。
第二,对于妈咪的收入,歌舞厅和老板也分文不取。×le歌舞厅还由于妈咪是正式雇员而付给她工资。
这样一来,歌舞厅仅仅是获取" 三陪" 与卖淫所带来的" 连带收入" ,也就是由于小姐们的存在而增加的来客的一般娱乐消费。
基于上述两个要点," 妈咪制" 的第三个要点就必然是这样两个层次:歌舞厅老板根本不对任何小姐进行任何形式的组织管理,一切都由妈咪办理。
妈咪对小姐也没有任何行政的权力,更没有任何人身控制权。小姐们完全是自由打工妹。
这样一种" 妈咪制" ,如果仅仅从表面上来看,显然是为了躲避禁娼法律应运而生的。
中国目前的刑法,着重打击那些" 强迫、组织、容留卖淫" 的人,最近十几年来已经因此而枪毙了一批人。但是在新发展的" 妈咪制" 之下,如果真的重证据而不是凭道德义愤,那么从身份上来看,无论小姐们在歌舞厅里实际上在干什么,都与歌舞厅的老板毫无关系。从经济上来看,老板也并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直接的收入,而卖淫的首要定义就是获得现金收入。从组织上来看,歌舞厅老板也毫无干系,最多也不过是对本歌舞厅的治安状况" 失察" 而已。这样,除了妈咪之外,法律实际上无法按照" 强迫、组织与容留卖淫" 的罪名来制裁任何一个娱乐业的老板。
可是,这种解释其实是相对肤浅的。为什么那些妈咪就甘愿去冒杀头的风险呢?
如果仅仅是为了钱,那么娱乐业老板所获得的连带收入,远远高于妈咪;他们现在为什么反而撤出来,不愿再去冒险地获得卖淫的直接收入的提成呢?
实际上," 妈咪制" 的产生,是老板与政府博弈的结果,是双方都不得不接受的一个成交价,也是社会的道德义愤与卖淫业的自发增长规律之间的可容忍的中点与临界线。
在目前的中国,卖淫业要生存和发展,最缺乏的条件是什么?不缺小姐,也不缺妈咪,缺的是营业场所,是那种既适合于拉客,又具有非妓院的名义,因此能够避开政府的打击的场所。卖淫业和所有的商业一样,如果没有营业场所,哪里还有什么市场?又如何进行交易?
因此,发廊和娱乐场所成为卖淫业的最后阵地。因此,虽然并没有什么人去教导老板们,但是他们为了保住卖淫业的存身之地,都不得不舍弃直接组织卖淫的高收入,宁可满足于相对较少的连带收入。同样,妈咪们也是为了保住营业场所,宁可自己去冒险,也要掩护娱乐业的老板们。
还可以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同样的问题。在与政府对抗当中,卖淫业最容易被攻破的薄弱环节是什么?不是小姐和妈咪,因为她们其实并不怕被抓;也不是发生性行为的现场,因为那总是最隐秘的地方;而是进行拉客的场所,因为拉客是无法隐秘的。所以,如果由于娱乐业老板仍然直接组织卖淫而丧失了拉客的场所,那对卖淫业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显然太得不偿失了。
当然,随着私人汽车的增加,随着多元化信息传播的发展,卖淫业的拉客场所的数量和形式都将远远超出人们目前的想象。那时,即使是卫道士,恐怕也只好什么都反对,或者什么都不反对。
最后笔者要说的是," 妈咪制" 无疑是一种现代资本主义的自由劳动力雇佣制度。在这种制度里,小姐们的人身权利保障和日常生活质量,要远远好于中国历史上的妓院制度里的娼妓,甚至比珠江三角洲许多工厂里所实行的" 类集中营" 制度还要好。无论谁,都请再也不要按照李香君或者杜十娘的形象来理解现在中国" 性产业" 中的大多数小姐了。否则,格外的义愤填膺会格外地伤身。
    ----------

好书大家看
第五节  小姐与客人一、小姐的概况B 镇的男人,凡是笔者访谈过的,都能说出一些小姐的情况。
总结起来,在男人的眼睛里是这样的:找发廊小姐,主要是" 打炮".她们" 出台" 实行" 记钟".一个钟是45分钟,另外15分钟算是小姐的休息时间。" 出台费" 直接交给发廊老板或者经理,一般的小姐一个钟50元左右,姿色好的100 元。
发廊妹" 出台" ,她们自己一般要300 元小费。生意不好的时候,100 元也行。
有的时候,也会遇到50元的,都是自己条件太差的小姐。
如果是本地的客人,一般都不会给得太少。一方面是因为不在乎那么一点钱;另一方面是因为发廊的老板都是本地人,客人太吝啬了,老板会说出去,让客人抬不起头。当地男人非常在乎这一点。如果是外地客人或者海外来人,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敢太少给。所以讨价还价的余地并不大。
歌舞厅里的小姐,姿色一般要好一些,而且一般都是包夜。所谓包夜也并不一定是一整夜,如果打炮超过两个钟,也算是包夜。歌舞厅小姐的包夜钱,没有一定之规,讨价还价的余地很大。小姐开价至少是800 元,客人一般可以还价到500 元。
对于海外来人,小姐一般都开价1000元,至少也能赚到600 元。
发廊妹虽然也去歌舞厅,但是当地的男人都能看出来,不会要她们。妈咪也不会把她们介绍给当地客人。她们主要是骗生客和海外来人。有一次,香港客人因此跟妈咪吵起来了,因为据说在香港,发廊妹是不准进歌舞厅的。
价钱最高的是按摩小姐。正规的按摩是两个钟,小费200 元。如果要小姐出台,打炮也至少要500 元。包夜则没有1000元不行。不过,去找按摩小姐的客人一般都觉得值,因为那些小姐显然比歌舞厅小姐又高出一个档次,不仅更漂亮一些,而且由于受过按摩训练,伺候客人也更周到一些。旁证是:肥妹小姐曾经在B 镇当过按摩小姐,可是很快就被老板赶出来了。因为她做生意时太粗糙,被客人告了。
发廊小姐的日常生活是这样的:她们一般都是在镇区的边缘地带租一间私人房,往往宁可远一些也要便宜些。干的时间长的,往往是三四个小姐合租一间屋子。她们每天下午两点起来冲凉,3 点左右开始化妆,4 点左右就到发廊去了。她们自己不吃晚饭,等着吃客人的。有的小姐甚至一整天都不吃饭,专门等着客人请。如果没有客人,就在街头买些小吃,凑合一下了事。

最新网址:www.qishuta.org

新书推荐: 人间自有说 落难情缘 末日救世主系统 不渡舟 道侣助我长生 家里来了个靠山王 我在现代创建钦天监 温柔乡 和女神们流落荒岛,我为王! 从召唤魅魔开始加点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