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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胡同,并不太亮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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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恩注视着面前的女人,这是一张美丽而又陌生的面孔。

    深邃的眼眸中似含着春水流波,精致的面庞中带着一丝掩藏不住的喜悦。

    女人的手并未松开,反倒又紧紧攥了一下。

    照壁在身后,挡住了身后小哨的视线。

    有青竹遮蔽的甬道上不见人影。

    这着实是一句悄悄话,这同样是一个有些冒昧的动作。

    半块烧饼依然拿在常恩手中他真的很爱吃肉烧饼。

    那是前世便有的习惯,依稀记得是从高中那年开始的。

    天河中学校门口有家肉饼摊,老板是个总喜欢笑眯眯的胖子,烧饼是用黑黝黝的铁皮烤箱烤出来的,足够的火候总是能把烧饼外皮烘烤酥脆,狠狠咬下一口,滚烫的油汁顺着嘴角流出来,踏实的面香裹着丰满的肉馅一起吞咽进嘴中。

    每天晚上下晚自习的时候,他总要和张大力去烧饼摊买上三个火烧,两人一人一个狼吞虎咽的吞下,然后再撕扯瓜分掉最后一个火烧,分掉一瓶可乐,狠狠打上一个饱嗝,带着无欲无求的满足感各回各家。

    毕业之后,他每到一个地方总会打开寻找当地的烧饼店,他尝遍了天南海北的烧饼,可再也没找到像当年的味道。

    似乎食物的味道总是存在在特定的时光里。

    真是久远的有些模糊的记忆了。

    常恩狠狠摇了摇头,把记忆从脑海中驱赶出来。

    现在,眼前的这个陌生女人,说出了自己在那个世界的名字,讲出了自己前世的习惯。

    穿越者?

    常恩警惕的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陌生的脸庞,毫无线索。

    没人会把穿越两个字写在脑门儿上。

    可是他同样不会再莽撞的做出试探。

    经历过与王大福的相见,他再也不会傻到与一个陌生人匆匆相认,即便在这具陌生的皮囊之下是一个熟悉的灵魂。

    一次鲁莽已经让他身陷险地一次,他不会再下犯同样的错误。

    在这个依然陌生的世界里,谨慎是生存的前提。

    更令常恩顾忌的是,眼前这个女人似乎并不受自己的控制。

    明明曾经出现在昨夜的筷子巷中,她静静站在身边,眼睁睁看着自己唱完了那首优美而又的《丢手绢》,常恩自认为那是一次声情并茂的表演,听过那首歌,看到那首歌的人,本不应该是现在这样的反应。

    听过这首歌,看到白手帕的人,本应被自己植入了意识坐标。

    于是佯装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角的烧饼残渣,刻意在女人面前再次晃了晃白手帕,女人毫无异常反应。

    “李春梦,你昨天那歌儿唱的真好听。”

    看到白手帕,女人再次笑了,毫无掩饰的笑容,在面容间绽放。

    眼前的女人没有失忆?

    她竟然还记得昨夜的事情?!

    一丝冰冷的寒光从常恩的双眼中,而后一闪即逝。

    脚步声,有人来。

    于是两人匆匆把手分开。

    竹林夹杂的甬道中,八个小哨提着十六个大木桶急匆匆的从两人身边路过,桶中似乎盛着慢慢的沸水,热腾腾的蒸汽汩汩的从桶中往外冒着。

    “停住,瞎了眼的狗东西,拿着这些破东西着急忙慌赶哪儿去?”

    冒失的小哨们打断了常恩与女人悄咪咪的谈话,于是一丝不悦展露在女人脸上。

    “是小珠大人,回小珠大人话,小的们方才烧了开水要抬到司理处去。”

    真不愧是探事衙门将军元知的爱妾,眼前的女人似乎在此地颇有威势,一句喝问令小哨们停下了急匆匆的脚步,恭谨的回答着女人的问话。

    “抬这水做什么?”

    女人皱了皱眉,问出了常恩想问的问题。

    “今早抓的那谍子着实嘴硬,元知大人着恼了,让小的们给这谍子好好洗洗身子。”

    回答的小哨一边说着,一边咧了咧嘴,似乎是想起来那谍子的疯劲儿,依然心有余悸。

    “知道了,快去吧,莫要耽误了公事。”

    女人点了点头。

    谍子?

    便是王大福吧,哦不,在这个世界他应该叫迁生。

    嘴硬?

    他当然会嘴硬,因为他本就不是谍子,一个能够出卖同窗换取前程的小人,怎么可能甘心寻死。

    常恩心中微微有些失望,他实在无法想到自己在穿越后遇到的第一次波折竟然如此狗血,

    洗洗身子?用这般滚烫的沸水?

    不知道又是什么样的稀奇古怪的刑罚。

    常恩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几天,对这个陌生世界实在还有太多不熟悉,于是只得胡乱猜度着。

    小哨们提着沸腾的热水急匆匆离去,幽暗僻静的甬道间再次只留下常恩与女人。

    “李春梦,你还是和当年一样,走到哪儿都是这般热闹。”

    于是女人的脸上重新现出喜悦。

    似乎与自己很熟悉的说辞。

    不能再纠缠下去。

    即便想找到问题出在哪里,也不应该是在这样该死的地方。

    于是把最后一块肉烧饼狠狠塞进嘴里,常恩做出一副正色的模样。

    “小珠大人,在下不知道谁是李春梦,或许是旧相识与在下有几分相似罢了,在下名叫常恩,乃筷子巷常家后生。”

    “劳烦小珠大人带路啦,在下还要拜见元知将军,万万不可误了时辰。”

    于是常恩伸出手来,做了一个请女人带路的手势。

    似乎因为没有得到回应,女人眼中闪过一丝恼怒,而后扭头向着前路走去,

    甬道似乎很长,密密麻麻的竹子遮蔽着两边,看不清已经过了几近院子,只是路还没到尽头。

    这探事衙门大的着实有些离谱,看起来似乎比自己藏身的那所荒宅还要大上许多。

    常恩如此想着,跟在女人身后。

    路上再没遇见他人,长长的甬道里响着两人清晰的脚步声。

    密密麻麻的绿竹遮蔽了日头,眼前的路依然阴暗,拉长的影子缀在两人身后。

    “李春梦……”

    身前的女人又叫出自己的名字。

    真是讨厌的喋喋不休。

    常恩皱眉想着,有一瞬间他甚至想要锁定女人的目光,植入一道意识坐标打开女人的脑海看看这个古怪的女人脑袋里究竟藏着一些什么奇怪的记忆。

    可女人怀抱着黑纸伞,再也没有回头,可话依然说着。

    “李春梦,你还记得吗,那天咱们晚上走在那条胡同里……”

    女人轻轻的说着,轻飘飘的声音灌入耳中。

    胡同?

    “胡同里有盏灯,可总是不太亮,阴森森的就像现在这样,咱俩的影子缀在身后叠在一起,你牵着我的手,就像昨晚你牵着那个女人的手,那天我真开心呀,我想终于有人能够送我回家啦。”

    似乎是一段美妙的记忆,女人的声音中带着毫不掩饰的甜蜜。

    胡同?

    牵手?

    一盏不太亮的灯?

    常恩停住了脚步,有些不可思议的看向身前的女人,他终于在两世的记忆中搜寻到了那个片段,一段并不陈旧的碎片,就在昨晚还曾想起过。

    于是身前的女人突然转过身来,飘忽不定的眼神儿中闪烁着一丝泪光。

    “李春梦,你真的忘了吗?那天晚上咱们开完元旦晚会,你送我回家。”

    元旦晚会。

    记忆之门在常恩的脑海中开启。

    ……

    ……

    “李春梦,你走慢点,我这鞋不趁脚。”

    狭窄的胡同中,昏黄的灯光下,班花走在李春梦身后,别扭的高跟鞋穿在脚上,感觉似乎总是不敢迈开步子。

    她是今晚晚会的主持人,老合特意为她租了礼服,为了配上那身衣服,她特意借来了这双并不合脚的高跟鞋。

    晚会散会的时候她本想换上运动鞋,可不知道哪个缺德鬼往自己的运动鞋里灌满了可乐,她怀疑是小秃子,只有那个全班最嫌弃的小子才会做出这种无聊的把戏。

    于是她只能穿着这双蹩脚的高跟鞋走回家去。

    好在她与李春梦同路。

    可李春梦像头野驴一样只顾闷头往前走。

    眼前是条胡同,穿过胡同再走一段便到家了。

    以后再也不要和这头野驴一起走了。

    她恨恨的想着,追着李春梦的背影进了胡同。

    并不太亮的灯吊在胡同口,她依稀看到李春梦的身影停了下来。

    “你爸这个老赌鬼,连裤子都输没了,一辈子都翻不了身啦。”

    “你爸把你卖给我们啦,快点跟我走。”

    “哟,似乎模样还不错嘛,这样的闺女都舍得卖,这个老赌鬼!”

    是十几个混混聚拢在狭窄的巷子里,堵死了通往巷口的道路,露出凶恶的眼神。

    “李春梦,救我。”

    她躲在李春梦身后,飘忽不定的眼神中闪烁着泪花。

    “何小婷,抓紧我的手。”

    “不要抬头,不要乱看。”

    “跟紧我。”

    李春梦把左手塞给班花,右手捡起脚下的铁棍子。

    何小婷犹豫着伸出手,两只手握在一起,十根手指彼此交缠。

    “哟,有护花的呢。”

    “先干掉这小子。”

    十几个混混各自拿出砍刀,李春梦拿着铁棍冲入人群……

    铁与铁激荡的响声,狭窄的小巷里身体撞击着身体,两只手紧紧握着,未曾分开。

    ……

    ……

    真是一段久远的记忆呵,

    常恩眯起眼睛看着眼前的女人,他怎么也无法将眼前这个颇有威势的女人与曾经藏在自己身后的何小婷联系起来。

    只是此刻女人闪烁着泪花的眼睛,似曾相识。

    “李春梦,你别装了,你昨天晚上一唱歌我就知道是你啦。”

    女人轻飘飘的声音再次进入耳中。

    常恩苦恼的皱了皱眉头,该死的记忆再次涌现在脑海中。

    ……

    ……

    砍刀劈砍在身上,铁棍狠狠砸在身上,血不断的留下来。

    似乎就要死在这里了。

    “别打啦,求求你们别打啦。”

    身后传来班花的声音。

    跑啊!

    快跑啊!

    蠢货!

    留在这里做什么!

    跑回去叫张大力啊!

    心里疯狂的叫喊着。

    可是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刀与棍子再次落下来,可是已经感觉不到疼痛。

    似乎有古怪的念头在脑海中翻涌。

    唱歌,快点唱歌。

    为什么要唱歌,为什么要生出这古怪的念头?

    唱歌,快点唱歌。

    身体似乎不受控制的站立起来,狠狠的从围拢的人群中撞开一丝缝隙。

    不受控制的掏出裤兜里的白手帕。

    为什么要掏出白手帕,为什么要生出这般古怪的念头。

    “丢啊,丢啊,丢手绢——”

    “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

    大家不要告诉他……”

    奇怪的歌声,似乎是从自己的喉咙里唱出来。

    跳起有些怪异的舞步,晃动着手里的手帕。

    “丢啊,丢啊,丢手绢——”

    “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

    大家不要告诉他……”

    “快点快点抓住他,快点快点抓住他。”

    继续唱着,继续扭动腰肢,继续跳起着有些怪异的舞步,继续晃动着手里的手帕……

    晃动着白手帕……

    晃动着白手帕……

    晃动着白手帕……

    小巷突然安静下来。

    而后是叮叮当当的声音。

    十几个混混们像呆立的雕塑一样突然安静的站在了原地,手中的砍刀和铁棍子一起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

    滚!

    是自己的喉咙里发出的声音。

    于是混混们像失去了神志的傀儡,迈着僵硬而又步调一致的步子退出了小巷。

    空荡荡的小巷中,只剩下他与班花。

    他在班花的眼睛中看到一丝惊惧与震骇。

    ……

    ……

    “你李春梦,一定在想为什么我没中招儿对不对?”

    “你忘啦,那天晚上,我见你唱过一次,舞过一次。”

    “我知道你会那种东西。”

    此刻,名叫小珠的女人站在探事衙门的一段甬道中,对着常恩说道。

    呵呵,何小婷,班花大人,好久不见。

    那件事,你真的没有忘记啊。

    常恩苦恼的皱了皱更深的眉头,在心里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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