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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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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为了 黛玉出家,倒又与袭人作同命鸳鸯,岂不矛盾?

但是书中两次预言宝玉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为袭人而发。袭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袭人虽然没死,他也失去了她。

宝玉四周这许多女性内,只有黛玉与袭人是他视为己有的,预期"同死同归"(第七十八回)。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当然她们俩的关系是通过宝玉。

那样爱晴雯,宝玉有一次说她"明儿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分明预备过两年就放她出去择配。一语刺心,难怪晴雯立刻还嘴,袭人口中的"我们"又更火上浇油。

提起晴雯来,附带讨论明义"题红楼梦"诗有一首: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这是倒数第四首。上一首咏晴雯: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下一首粗看是咏黛玉初来时睡碧纱厨。周汝昌举出下列疑点:

"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厨,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

三、宝黛幼时同室而未同榻。'梦魂多个帐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

周汝昌因此认为这首诗是写八十回后的宝钗,指宝玉婚后没与她发生肉体关系("红楼梦新证"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页)。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后,

一时铺床,袭人不得不问"今日怎么睡?"宝玉道:"不管怎么睡罢了。"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他越发自尊自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圈,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且有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效中带血,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责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一回还是袭人睡在外床,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边睡去。'……伏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

暖阁大概就是墙壁上凹进去一块,挖出一间缺一面墙的小室,而整个面积设炕,比普通的炕聚气,所以此节麝月说"那屋里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时的卧室。暖阁上也挂著“大红绣幔"(同回太医来时),夜间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鹃"坐在暖阁里,临窗作针黹"。潇湘馆的暖阁有窗。

芙蓉诔中有"红绡帐里,公子多情";又写晴雯去后,"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息"。"娇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难。

"梦魂多个帐儿纱,"是睡梦中也都多嫌隔着层帐子。此句与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么又隔着帐子?只有晴雯有时候同榻,也有时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红楼梦"也许曾经实写隔帐看她的睡态,今本删了。

上一首诗写晴雯屈死,此诗接着代晴雯剖白,虽"同室榻",并无沾染。称十六岁的少女为"红粉佳人"并无不合,尤其是个"妖妖趫趫"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语)。如果是写宝钗婚后,夫妇当然"同室榻",为什么"不妨同室榻"?

宝玉对宝钗丰艳的胴体一向憧憬着。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总批有:"宝玉忘情露于宝钗,是后回累累忘情之引。""忘情"不会是指婚后──婚后忘情"露于宝钗"有什么妨碍?──因此八十回内应当还有不止一次,但是并没有,想必像"回回写药方"一样,嫌重复删掉了。总之,婚后宝玉决不会用这方式替黛玉守节。

结在宝玉袭人之死上的异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护人面桃花故事──因为怡红夜宴占花名,袭人是桃花?──虽然套得稚拙可笑,仍旧透露袭人的复杂性──以为忘了宝玉,一见面往事如潮,竟会心脏病发,或是脑溢血中风倒毙。宝玉也同样的矛盾,出了家还是不能解脱。第一个早本那两句批仍旧适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宝玉不能悟也。"结局改出家,是否有过这么个"半途屋"(hlf-wy house)──美国新出狱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桥梁?宝玉至死只是个"贫僧","缁衣乞食",也继承第一个早本的黯淡写实作风。关于此本的资料实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来,还是可能是个早本,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太虚幻境,有宁府,有卫若兰。从太虚幻境的册子曲文上,我们知道卫若兰早死,湘云没有再嫁。既然没有再醮宝玉,显然宝玉与湘云偕老的结局已经改为出家。

太虚幻境的画册歌词预言宁府是贾家获罪的祸首。因此书中有了宁府,就有获罪的事。出了事就穷了下来,不必一直等到宝玉晚年。所以宝玉出家的时候年纪还轻。

最初书中只有贾政一房,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有了宁府,奉元妃命金玉联姻的早本却还没有贾赦这一房。因此奉妃命联姻的本子结局还没改为出家。那是个八十回本,八十回后应当还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第一个早本已有袭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书名"红楼梦"期总批,内引"后卅回""薛宝钗借辞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回目,并透露此回袭人已去。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个早本。第一个早本内宝钗嫁后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内袭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是宝钗容不得人。但是袭人嫁人要趁年轻,不在宝钗生前,也在死后不久。宝钗死后多年,宝玉才穷得无法度日,所以袭人离开他的时候,生活还不成问题。

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改了贾家获罪骤衰,因此袭人嫁蒋玉菡时业已家境贫寒,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似乎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非常现实。

五详红楼梦(11)

有个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旧抄本──一开头就说:"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宝玉偕老者,史湘云也。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写得宝玉钟情于黛,如许深厚,不可再有续娶之事,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于篇目特点之。"

末两句是"自传说",认为此书全部纪实。删去这两句,似乎就是结局改出家的主因。但 如果为了忠于黛玉,出了家化斋遇袭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宝黛的故事。

我想这是因为袭人之去是作者身历的事,给了他极大的打击,极深的印象。而宝黛是根据脂砚小时候的一段恋情拟想的,可用的资料太少,因此他们俩的场面是此书最晚熟的部份。第六十七回已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才有的,戚本此回已经又改写过,回内的宝黛也还不像作者的手笔。固然早本高低不匀,最初已有的怡红夜宴就精彩万分,第六十七回刚巧是波浪中的一个低槽。但也是宝黛的场面实在难写。结局初改出家的时候,宝黛之恋还不是现在这样,所以不专一,刚去掉了个湘云,又结束在宝玉袭人身上。等到宝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己的生命,爱情不论时代,都有一种排他性。就连西门庆,也越来越跟李瓶儿一夫一妻起来,使其他的五位怨"俺们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这七回,添写金钏儿这人物的时候改写过。除了少量的原文连批注一并保留了下来,此外全无回内批。加金钏儿在书名"红楼梦"期之前,至迟也是一七四○末叶,此后二十年来不会一直没批过。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后来作者再次改写这七回,抽换的几页上的批语当然没去抄录;然后直接交抄手誊清,也没交代抄手将保留的诸页上哪条夹批眉批双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这七回仍旧只有加金钏前的四条批注。固然作者一向不管这些细节,也可见他重视脂批的限度。

这七回誊清后也没经批者过目,就传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这情况,与一七五四年脂砚"抄阅再评",一七五六年畸笏"对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迟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狱神庙回等"五六稿"交人誊清时,畸笏也还看过。

宝黛最剧烈的一次争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后好容易和解了又给黛玉吃闭门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宝玉激动得神志不清起来,以至于"肺腑言"被袭人听了去,才能够义正辞严向王夫人进言,防范宝黛。第三十四回宝玉打伤了之后黛玉来探视,加金钏时这一场曾经添写梦中向金钏儿蒋玉菡说"为你们死也情愿",最后这次改写又改为向黛玉说"为这些人死也情愿"(见"三详"),感情于分散中集中,显示他们俩之间的一种奇异的了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预备添写一个宝黛场面──养伤时再度来探──所以回末"只听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忙叫快请"是新改的,与下一回回首不衔接。下一回还没改写就逝世了。写宝黛的场面正得心应手时被斩断了,令人痛惜。

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后几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剧发生──除了紫鹃试宝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虽然强烈,也不是宝黛面对面,而是通过紫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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