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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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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69年十五岁时,她完全不再主动谈起前世的事,而且,当任何人问起此事时,她都会变得心烦。到1970年,她说,“我对巴特帕拉那个玛娜的生平,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轮回转世的研究──生命永存的证据(十四)

丝婉拉塔(印度)

丝婉拉塔。米什拉1948年出生在印度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三岁时,她跟父亲出游。途经距离她家百多英里的城镇卡特尼时,她突然让司机转上一条路去“她的家”,还建议说他们可以去那里喝到比路上更好的茶。

稍后,她又想起了更多的细节,她父亲都一一记录下来。比如她说,她原名叫拜雅。帕撒克,有两个儿子。她家是栋白色的房子,门是黑的,有铁栅栏;四个房间粉刷过,其余部份没怎么装修。前房地板是石板铺成的;屋后是一个女子学校,屋前是铁路,从屋内能看到一个石灰的锅炉;她家有辆摩托车(当时极为罕见)。她说拜雅死于“喉咙痛”。她甚至记得,她和一个朋友参加别人婚礼时找不到厕所。

1959年春天,丝婉拉塔十岁时,有关消息传到了班纳吉教授那儿。班纳吉拿著丝婉拉塔父亲记的笔记,去卡特尼找到了那栋房子。这房子属于帕撒克家族,已于拜雅死后扩建了不少。他采访了那家人,证实了丝婉拉塔所说是真的。拜雅。帕撒克死于1939年,留下悲恸的丈夫和两个年幼的儿子以及一群兄弟。这些帕撒克家的人们从没听说过百多英里外米什拉一家;米什拉家也没听说过帕撒克一家。

1959年夏天,拜雅的丈夫、儿子和大哥来到丝婉拉塔那时所住的查塔坡。他们没讲他们的目的,还请了九位当地人一同前往。

丝婉拉塔立即认出了她的大哥,并叫他“巴布”,那是拜雅对他的匿称。十岁的丝婉拉塔一个个看过去,有些是她认得的,有些是陌生人。当走到拜雅的丈夫斯里。潘代跟前时,丝婉拉塔垂下了眼睛,显得很害羞。她说出了他的名字。她还准确地认出了前世的儿子莫利,她死时莫利才十三岁。不过莫利打算骗骗她,差不多二十四小时内都坚称他不是莫利,而是别人。莫利还带了个朋友去,骗丝婉拉塔说他是拜雅的另一个儿子,纳瑞什。纳瑞什与这个朋友年龄很相近。但是丝婉拉塔坚持说他是个陌生人。最后,丝婉拉塔提醒斯里。潘代说,他从拜雅的钱盒子里偷拿了1200卢比。斯里。潘代承认了这个只有他跟他妻子才知道的隐私。

几星期后,丝婉拉塔的父亲带著她去卡特尼拜访拜雅生前的家。一到那儿,她就注意到了房屋的变化。对所有人她都一见如故,或是流泪或是浅笑。一个素不相识而且远道而来的十岁小女孩(在印度,百多英里已经让她连口音都截然不同了)居然俨然一副家中大姐的样子。

以后的日子里,丝婉拉塔定期地去看帕撒克一家,与这家人关系亲密。他们都把她看作拜雅的再生。丝婉拉塔对拜雅的长辈们尊敬守礼。不过她与拜雅的儿子单独在一起时,就显得很活泼轻松,像个母亲一样。当然,在印度,若非另有原因,十岁小女孩与素昧平生的三十几岁男子这样亲密是不成体统的。帕撒克家的兄弟们与丝婉拉塔每年都依印度教的风俗,互换礼物,以表手足之情。有一次,丝婉拉塔误了这种仪式,帕撒克家的兄弟们觉得很难过,因为他们觉得她跟他们生活了四十多年,只跟米什拉家生活了十年,他们有理由要求得多一些。

帕撒克一家,由于其地位财富,观念西化,在此之前压根儿不信轮回;但他们承认丝婉拉塔让他们改变了观点,并把丝婉拉塔当成了拜雅的再生。丝婉拉塔的父亲也接受了这一事实。后来,当丝婉拉塔要结婚时,他还听取了帕撒克家对女儿择偶的意见。

可能是因为和前世亲人保持接触的原因,丝婉拉塔始终能清楚地记忆前世的生活。她说,有时怀念在卡特尼的愉快生活,甚至非常想回到拜雅的优裕生活中去,想得都哭了。但是她对米什拉一家的感情分毫未损。除了定期回卡特尼去看看外,她接受这世的安排,顺顺当当地出落成一个标致的大姑娘。

在记得前世的人中,许多人发现他们前世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比这世更高,因此便对今生的贫穷不满和抱怨,甚至责骂或者嘲弄他们的父母。丝婉拉塔的作法与此恰恰相反。当她对自己所没有的某种东西产生强烈的欲望时,她前世生活中相应的生活片段便悄悄地浮现眼前,她便感到了满足,因为她发现自己在前一世时早就得到过了。

1969年丝婉拉塔以优秀的学业获得植物学硕士学位,并于1971年到一个学院任植物学讲师,又于1973年五月结了婚。

人类轮回转生案例:弟弟转生为儿子这是一个来自美国阿拉斯加东南部特灵吉印第安人的案例,收在伊恩?史蒂文森博士的著作《二十案例话轮回》里。

吉姆?史文森于1952年出生于司德卡(Sitka)。他的父亲,欧勒史文森(OlafSvenson)是一位半特灵吉(Tlingit,印地安族名)半挪威血统的人,他的母亲美丽?史文森(MillieSvenson)则为纯克林吉血统的人。吉姆从两岁开始谈起他的前世曾是他母亲的弟弟,并住在一百里外之克鲁可文(Klukwan)村(吉姆还是婴儿时见过他的外婆,但一直到六岁半才去过克鲁可文)。吉姆还正确描述了克鲁可文附近一个湖的情况。他在生气时还经常要求到克鲁可文村去与外祖母住。在2~3年里他说了很多只有他的舅舅才会知道的事情,但以后就很少谈到他前世的事情。

史蒂文森博士1961年调查此案时,吉姆(当时不到9岁)已不再记得任何有关前生之事。但是史蒂文森博士仍然从吉姆的母亲、父亲、哥哥、二个姐姐及其他亲人那儿获知很多他前生的事。下面是已故的约翰。西司克(吉姆的舅舅)的事迹及对他死亡的推测。

约翰?西司克是一个纯特灵吉印地安人。像很多印地安人,他喜欢打猎及钓鱼,并在这方面很在行。他喝酒过量,特别是果酒。1950年夏他死的时候约25岁,当时他在军中回到阿拉斯加休假。他住在有许多蛙鱼村及食品罐厂的地区。有一天他带了两个女人一起乘了一只小船出去,显然是游船。几小时之后这只船被发现直立在岸上,马达仍在,但船底洞塞却不见了。这些景象说明了这只船曾淹满了水,也许发生在很短的时间并发生在醉醺醺的乘客注意到危险之前。搜寻队在附近找到了这两个女人的尸体,可是从未找到约翰西司克的尸体。在阿拉斯加东南方的河道,潮水可以涨得很高,水流会改变方向。一退潮就可能将一个尸体很快地且永远地带走了。这些状况使谋杀相当容易,就算有怀疑也极难证明。约翰?西司克的哥哥汉斯(Hane)告诉史蒂文森博士,他相信那两个女人的爱人因妒忌而杀了他。汉斯说他曾听说有一个证人看到这桩谋杀,但不愿说出来怕被谋杀者报复。

另一个特灵吉人于1950年夏天,在同一蛙鱼罐头厂当一艘渔船的船长,曾告诉史蒂文森博士,他认为约翰?西司克的死,谋杀是不大可能的解释。船长认为比较可能的是约翰。西司克攀附在进水的船很久之后淹死的,潮水虽没带走相伴的两个女人,但却把他的尸体带走了。

约翰?西司克的姐姐美丽(Millie),非常喜欢他,因而极度地哀悼他的死亡。她要给她下一个儿子取约翰的名字来纪念死去的弟弟,但因她丈夫家有很多人取名为约翰,于是她和她的丈夫便将约翰取为儿子的中间名,因此他的名字为吉姆?约翰?史文森。

在吉姆的肚皮上有四个圆,他的母亲说这些是他从出生时即有的胎记。在1961年时它们约为1/4寸直径,与周围皮肤的界线非常清楚。三个圆的色素较旁边的皮肤浅些,但另一个的色素较深。三个圆是在右方沿著下腓骨前盖著肝的位置,第四个是在肚脐右方约2寸处。这些胎记非常像痊愈后的子弹入口处的伤痕。吉姆同他的父母谈到他是被船长枪杀的,同时指著自己的腹部。

汉斯。西司克很肯定地说,有一次在他临走时(他第一次去史文森家时),他对吉姆说:“好,再见,甥儿”。吉姆突然冲出这句话,“我不是你的甥儿,我是你的弟弟”,那时他才六岁。

在吉姆六岁半时,美丽?史文森带他去克鲁可文村,他对克鲁可文村及附近地方显得很熟悉。那时吉姆其他亲戚(除了他外婆外)都不在。乔治?杨,约翰昔日的好朋友及钓鱼伙伴,是唯一可能认出吉姆的亲戚。吉姆一再恳求与乔治?杨一起去钓鱼。

对于本案例,史蒂文森博士也指出了论据中一些不够强的方面,如二手证人报告了其他有关吉姆及他的家庭曾经说过的事。依照这些告知者,吉姆早年曾告诉他的亲戚有关克鲁可文的生活详情,比如他们家狗的性情及习惯,及约翰?西司克在克鲁可文住家的详细情况。这些应该是约翰。西司克所知道的,但不像是吉姆。史文森在一般情况下所会获知的。然而当史蒂文森博士问一手证人这些事情时,他们都否认对这些事情有任何记忆。因此史蒂文森博士把这些事情和以上正式证据分开。因为有二位二手证人都同意他们曾从好几个家人处听到这些事情,这也许是主要告知在时间过程中,逐渐忘记具体情形的例子,或者是二手证人粉饰了他们所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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